個人發表災害預報 氣象法「管很大」?【台灣醒報記者卓庭筠分析報導】
引用:
“另外,林雨我以日本及美國為例指出,日本在災害性預報及警報方面,也由中央統一公布,即使美國在氣象法上並未明文規定「民眾不能自行做災害性預報」,美國當地的氣象顧問公司也不敢私自預測。除了可能造成民眾恐慌,主要還是責任歸屬問題,因為個人或民間企業對災後損失以及災害誤報「賠不起」,因此政府必須制定一套機制管控民眾的預報行為,由中央氣象局統一說法,提供民眾防災方向。”
个人观点:任何事情都需要依据和系统分析,山寨和模仿也需要搞明白创造者的原因和效果,否则只是反面的中国特色,无论官方还是民间,专业还是业余,台湾还是大陆。